招标人:湖南宏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岳麓欧城篮球场工程
1.2工程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岳麓欧城
1.3工程建设规模:约600m2。
第二条:投标人要求
1、投标单位需提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信文件等相关资信文件,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说明,以上文件以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形式附在报价表后。
2、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充分了解实地施工情况,建设单位不组织现场考察。
3、如果投标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三条: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内的篮球场全部工作。
2、 工期要求:共计 10 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拆分后分包。
第四条:报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含水电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所有规费、临时设施费及风险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其他未提及的任何费用不再另计)。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全部施工完成,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价款的85%;双方办理竣工结算,结算价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核定结算价的97%。
3、结算价剩余的3%作为保修金,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算,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及时修复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甲方在三十日内无息退还剩余保修金。
4、变更增加工程款的支付:经双方签证确认后计入合同总价款,在按上述条款支付进度款的同时支付。
5、结算时间: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纸叁套和竣工图电子光盘壹份等)、结算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3个月内予以确认。结算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五条:工程量计算依据
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第六条: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第七条:报价依据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清单。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施工规范。
3、投标人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自行考虑报价。
第七条: 其它补充说明:
1、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
2、技术标准及要求与项目部陈建华联系,电话:13990882096
3、乙方如有补充,请在报价清单后附补充说明
第八条:中标原则:合理价格。
第九条:投标方式及时间
1、 投标方式:电子文件或书面文件。
2、 截止日期: 2018 年 07 月 28 日 18 时。
书面文件需密封,报价送至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明宇尚雅饭店30楼3001室。
电子文件加密,发送至309051634@qq.com
甲方联系人:李丽
电话:18227322711